护林防火,警钟长鸣,森林防火“十不准”要牢记。
①不准烧荒、串烧地堰、串烧农作物秸秆;
②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燃放鞭炮;
③不准在林区吸烟、烤火取暖、生活野炊;
④不准燃放孔明灯;
⑤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⑥不准在林区架设电网进行非法捕猎;
⑦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私自进入林区活动;
⑧不准在林区进行爆破、挖掘施工等生产作业;
⑨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监控、瞭望台(哨)等防火设施;
⑩不准老、幼、妇等不适宜扑火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原标题:敲警钟!森林防火“十不准”要牢记
护林防火,警钟长鸣,森林防火“十不准”要牢记。
①不准烧荒、串烧地堰、串烧农作物秸秆;
②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燃放鞭炮;
③不准在林区吸烟、烤火取暖、生活野炊;
④不准燃放孔明灯;
⑤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⑥不准在林区架设电网进行非法捕猎;
⑦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私自进入林区活动;
⑧不准在林区进行爆破、挖掘施工等生产作业;
⑨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监控、瞭望台(哨)等防火设施;
⑩不准老、幼、妇等不适宜扑火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原标题:敲警钟!森林防火“十不准”要牢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