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讯 5月20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定于6月6日继续召开我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核定配气价格听证会,就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和核定配气价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论证。
为加快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并加强和完善燃气价格监管,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2018年下半年,我市启动了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核定配气价格的程序。按照价格听证程序规定,2018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相继两次发布公告,公布了价格听证会的有关情况,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到12月初,为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我市决定延期召开原定于12月7日召开的价格听证会。近期,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尽快推进建立和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完成核定配气价格,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继续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员方面,消费者参加人继续由2018年11月21日公布的10名参加人和3名候选人员担任,原公布的听证人和有关部门推荐的个别参加人由于其个人情况变动调整了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内容仍然是我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和配气价格。关于联动机制方面,主要是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要求,对我市2015年12月3日出台的《济南市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济价格字[2015]88号)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关于配气价格方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33号)和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济南市配气价格监管规则(试行)》(济发改物价〔2018〕404号)的要求,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即通过核定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
市民如需了解城市燃气成本监审结论,可通过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jndpc.jinan.gov.cn)。对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核定配气价格的意见和建议,可登录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反映(电话:66608520/66608516(传真);电子邮箱:jnfgw_jggl@jn.shandong.cn)。
原标题:我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核定配气价格听证会 将近期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