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闻网4月9日讯(记者 卢虹 通讯员 陈广斌徐慧)“家长不用担心幼儿园‘任性’涨价了。”日前,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与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联合作出规定,根据我市相关要求,对辖区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保教费进行最高限价。
据了解,此次最高限价依据各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2018年9月份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今年的收费标准可在核定去年最高限价基础上向下浮动,下浮不限。各幼儿园不能在此基础上擅自涨价。
若确实需要申请调整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的幼儿园,必须于每年新生入学前4个月由幼儿园提出调整保教费最高限价核准申请,并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和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进行审核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原标题:高新区民办幼儿园收费有了“天花板”









